《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大家学起来④丨维护社区公共文明
《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今年10月13日公布,梅州明行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文《条例》共计三十四条,为促九游从公共场所、进条家学公共卫生、起④区交通秩序、丨维共文社区秩序、护社乡村风貌、梅州明行明旅游秩序、市文校园秩序、为促网络秩序等方面,进条家学规定了公民的起④区文明行为倡导规范和基本规范,鼓励和倡导践行美德、丨维共文弘扬正气和传承文化。护社
其中,梅州明行明九游在维护社区公共文明方面,有哪些具体的行为规范呢?跟着小掌君一起来看!
第十六条
在维护社区公共文明方面
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邻里之间和睦相处,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纠纷;
(二)爱护公共物业和其他公用设施设备,遵守物业管理规约;
(三)不得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禁止从建筑物、构筑物中向外抛掷物品;
(五)按照规划的区域,有序停放车辆,电动车辆应当在指定位置充电,保持消防通道、无障碍通道和其他公共通道畅通;不在公共通道、楼梯间、屋顶、架空层等公共空间堆放物品;
(六)文明饲养宠物,依法进行疫病检疫免疫,不得随意遗弃宠物;遛狗应当使用牵引绳,为犬只佩戴口嚼或者嘴套,主动避让行人,及时清理其排泄物;
(七)应当在规定时间进行装修、装饰活动,遵守噪声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影响他人;开展健身、娱乐、经营等活动以及使用家用电器、乐器等设备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八)家长履行监护职责,约束管教未成年人骑车追逐等不安全行为;
(九)其他维护社区和谐的文明行为规范。
【解读】第十六条
本条是关于社区文明的行为规范。社区文明关系到千家万户生活环境,在日常生活中不文明的社区行为和活动容易产生邻里之间的矛盾和摩擦,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本条在纠纷解决、物业管理、违法搭建、高空抛物、停车秩序、文明饲养、噪声污染、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等方面作出规定,尤其是群众广泛关注的高空抛物、停车秩序、文明养狗、噪声污染等几个方面,此外对小区内未成年人骑车追逐等不安全交通行为也规定了家长的监护职责。
编辑:罗欢欢
审核:练海林
- ·睁开红色教育 传承红色基因 “红色潮州·好汉村落子再动身”第五场行动走进铁铺中学
- ·厚植绿美生态底色!广东发布首个省级自然教育地方标准
- ·50个品种获推介!“好吃系列”品种品鉴评选结果发布
- ·超百家媒体报道,全网浏览量破亿!这场盛会热度空前
- ·主动作为 拥军优属暖人心
- ·华南理工大学“头雁”跨界联动,助女性成长绽放
- ·8500w+播放量花式“破圈”,清马短视频赛万元大奖花落谁家?
- ·黄皮腊肠你食过未?郁南地道风味亮相预制菜“第一会”
- ·雅安“老顽童”何平 变着花样玩世界
- ·天气多变如何育好秧,自动化播种线帮大忙|农业科技特派员直播助春耕
- ·公开遴选!茂名市开展2023年度“茂名荔枝”区域公用品牌示范单位评选
- ·2024年荔枝营销这么干!高州召开荔枝营销书记专题会
- ·设置垃圾分类亭 城市变得更清新
- ·认准“深汕友农”!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发布
- ·新质生产力就在身边!“AI农业+保险”主题研讨会举行
- ·省农业农村厅到化州市开展乡村治理、现代农业及纵向帮扶工作调研